来源:发布时间:2015-11-15
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50256号
案 由:关于解决商务公寓居住人群教育学位的建议
分 类:财经
主 题 词:
提案件人:
赵煦东,陈渊青,张俊深,李胜飞,刘梦龙,衷敬高,谭仲然,黄文辉,唐健,胡春华,张水鉴,李苏华,方成群(共13名)
办理单位:
分办:福田区政府,罗湖区政府,盐田区人民政府,南山区政府,宝安区,龙岗区政府,光明新区,市龙华新区管理委员会,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,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
内 容:
一、基本情况:
根据深圳楼市现状,公寓分为住宅公寓和商务公寓两种,住宅公寓带学位,商务公寓不带学位。
二、问题
随着城市的更新与发展,商务公寓在楼市市场上已非常普遍,购买商务公寓并在商务公寓居住的人群越来越多。由于商务公寓在目前情况下不带学位,给居住在商务公寓的适龄儿童读书造成了困难,引起了社会的困扰和矛盾,影响了和谐社会建设。
三、建议
鉴于目前商务公寓在楼市市场上已非常普遍的事实,建议对商务公寓不带学位规定予以修订,以使商务公寓居住人群适龄儿童能够顺利报读,为儿童健康成长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。
深盐府督函〔2015〕43号(A类)
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5025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
尊敬的赵煦东,陈渊青,张俊深,李胜飞,刘梦龙,衷敬高,谭仲然,黄文辉,唐健,胡春华,张水鉴,李苏华,方成群代表:
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《关于解决商务公寓居住人群教育学位的建议》(第20150256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将我区办理意见答复如下:
学位问题是关系广大市民切身利益,直接影响下一代健康成长的民生大事,处理不妥,极易引发社会矛盾。正如代表们所言,目前深圳确实存在大量商务公寓。据咨询国土规划部门,商务公寓属小面积建设单位,供商务人士短时间办公和居住使用,但深圳楼市现状的确存在大量有居家功能商务公寓,相关家庭存在学位需求。由于盐田区体量小,学位供需矛盾不太突出,盐田区教育部门已统筹考虑,力求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,尽量供应学位。目前,我区居住在商务公寓且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有12人,在初中就读的有5人。
下一步,盐田区在延续现有做法的基础上,将就提供商务公寓家庭适龄儿童学位问题进行研究。同时,希望市政府出台有关政策,修订商务公寓不带学位规定,使商务公寓居住人群适龄儿童能够顺利报读。
再次感谢代表们对商务公寓家庭适龄儿童学位问题的关心关注,诚请一如既往监督、支持我们的工作。
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
2015年9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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